第七十八章 混血儿之变 (第2/2页)
双眼不眨动,透出一股绝望的意味。
三十年了!
整整三十年时间,他在娲皇宫过得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。
女娲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喜欢欺负他,不是在他俊朗的脸颊上涂鸦,就是恶整他。
有些时候,睡得真香,女娲都能将他从被窝里拉出来,非要他陪自己聊天。
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,身边插着一柄匕首,睡着一条毒蛇之类的事情,更是屡见不鲜。
好在这个女人也不算是太黑心,收拾他的时候,刻意将其他人都赶走,让明潇阳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。
更不惜库房之内的天材地宝,任凭明潇阳自己取用,调理沉重的伤势。
至于明潇阳为什么会变成一头大狗熊,就怪他自己手欠。
前几日,明潇阳伤势好了三四分,一时兴起从库房里拿了一些女娲珍藏的皮草。
以绣花针缝补,做了几个可爱的玩偶。
哪知不小心,被女娲给看到了。
这些毛茸茸,可爱的小家伙,让洪荒最强女人眼冒金星,将所有的玩偶抢走不说。
玩弄了几天,又感觉这些小东西不会动弹,一点都不好玩。
然后,明潇阳就只能给女娲当活着的人偶了。
“有这么好笑吗?”见女娲这幅眉飞色舞的表情,被打扮成狗熊的明潇阳没好气的问道。
女娲玉手放置在了唇边,娇笑道:“就是有这么好笑,你不知道,人族都快将整个洪荒翻过来,在寻找你的出身。”
“怎么样,有没有兴趣成为人族的守护神?”
“没兴趣。”明潇阳毫不客气道,“我又不是人,没兴趣将自己和人族绑在一起。”
说他无情也好,说他理智也罢。
自铸成这一具真身后,明潇阳再也没将自己当成是人类过。所作所为,大半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。
他没兴趣做吃力不讨好的灭世之魔,更没兴趣当所谓的救世主。
这一次,倘若不是无量量劫关系太大,以明潇阳的性格,十有八九会置身事外,不予理会。
不相干的事情,他干嘛要插手?
女娲闻言,宽大的衣袖招展,于面前挥动,将镜子散去。继而,美眸转动,看向明潇阳。
两根玉指变勾,在熊鼻子上敲击了一下。
“无情的臭小子。”
囧!
明潇阳一张毛茸茸的熊脸上,只剩下这个表情了。
“我什么时候能把这身衣服脱下来。”明潇阳理智的没和女娲纠缠这个问题,转移话题道,“穿的这么厚实,不是一般的难受!”
说到最后,明潇阳举起一双毛茸茸的熊掌,托起了自己的下巴,对女娲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。
很久都没有用过的绝招:卖萌!
女娲看到明潇阳这幅模样,双眸眨动,一颗心都快被融化了。
嘴角,泛起了一丝柔媚的弧度。
“等到晚上就能脱下来了。”女娲悠悠道。
太好了!明潇阳松了一口气。
“从明天开始,你每天都要换着穿。”话音未落,女娲伸出一根手指,指着角落里的一大堆皮套。